清朝印信之一种。凡文职佐杂官以及不兼管兵马钱粮的武职官员用之。木质。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。较低级的官吏所用的印。《清会典·铸印局》:“文职佐杂,及无兼官兵马钱粮之武职官,所用木钤记,均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
官名。清朝鸿胪寺之属官。协“序班”掌排列百官之班次。清初设,无定员。雍正六年(1728)定以直隶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儒学生内考取。乾隆九年(1744)定为十二人,直隶六人,山东、山西、河南各二人。十七年
官员破格升迁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孝文帝说之,超迁,岁中至太中大夫。”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凡不循一定官阶等级而升迁, 称为超迁。如《汉书·于定国传》记“宣帝立, 大将军(霍)光领尚书事,条奏群臣谏昌邑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麦仓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清道副率。
王名,三国魏封东方倭国之王为亲魏倭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景初二年六月,倭女王遣大夫难升米等诣郡,求诣天子朝献,太守刘夏遣吏将送诣京都。其年十二月,诏书报倭女王曰:‘制诏亲魏倭王卑弥呼
即“壮达”。
北魏东、西、南、北四部之总称。是中央政权分管各方州郡事务的机构。《魏书·尉古真传》:“世祖即位,命 (尉) 眷与散骑常侍刘库仁等八人分典四部,绾奏机要。”明元帝时刘杰、古弼即已分典东、西部,太武帝即位
西周时辅佑周天子的六位大臣。一说即“三左三右”,指大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大士、大卜。《逸周书 ·大匡》:“王乃召冢卿,三老三吏,大夫、百执事之人,朝于大庭。”参见“三左三右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内侍省为长秋监时置,为长秋监次官,从五品,用士人。官名。隋置,为长秋监的副长官。见“长秋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