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古理事官
官名。清代热河都统衙门内原有理藩院所派司员、笔帖式,分在八沟、塔子沟、三座塔、乌兰哈达四处征税,乾隆四十四年(公元1779年)均改为蒙古理事官,仍隶属于热河都统。
官名。清代热河都统衙门内原有理藩院所派司员、笔帖式,分在八沟、塔子沟、三座塔、乌兰哈达四处征税,乾隆四十四年(公元1779年)均改为蒙古理事官,仍隶属于热河都统。
即月奉,详“月奉”条。按月支付的薪俸。民国时期薪俸支付的主要方式。参见“薪给制”。
杂任职名。门仆之名始于晋代。《唐六典·门下省》“城门郎”条说:“晋光禄勋左中郎将有崇礼等门仆各二人。”隋有太庙、郊社门仆。唐制门下省城门郎所属有门仆八百人,分番上下,掌送管钥。此外,两京郊社署,太常寺
官署名。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,为军事最高咨询建议机关。直属国民政府。设院长、副院长各一人,参议九十至一百八十人,咨议六十至一百五十人,以曾经任过重要军职、学识优长之海陆空军将官等充任,平时备咨询建议,并
中书省别称。应劭《汉官仪》:“左右曹受尚书事。前世文士以中书在右,因谓中书为右曹,亦称西掖。”后世因以称中书省。官署名,中书省的别称。汉代应劭《汉官仪上》:“左右曹受尚书事。前世文士以中书在右,因谓中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以左常侍霍皓为劝课大夫,与典农使者朱表、典劝都尉陆充等循行州郡,核定户籍,劝课农桑。”
官名。北洋政府委员会的主官,相当于委员长。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 文官高等考试委员会即设主任委员一人。国民党政府在地方政府所属某些委员会中以主任委员为主官,如省政府所属的禁烟委员会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太子率更寺。员额二十人,在掌漏率领下掌漏刻之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亦作稍伯下大夫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佐稍伯中大夫掌本方事务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官名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,属地官府,为稍伯中大夫的副职,正四
清末置,为内城巡警总厅的长官,员额一人。隶属于巡警部时期,秩正四品,隶属于民政部时期升为从三品。
官署名。明朝置于地方各县的税务部门。掌一县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收。设大使一人,从九品。官署名。明置,掌税收、税契。在府称司,在县称局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税课司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