蓝翎侍卫
官名。清朝侍卫之一种,位三等侍卫之后。武职五品或六品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顺治元年(1644)定制: 每旗三十人,共九十人。雍正五年(1727)始定,武进士三甲者得选授十人充任。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。雍正三年,始选其中材力魁健者置为四等侍卫。详“侍卫”。
武官名。清制。侍卫处所属有蓝翎侍卫,领于领侍卫内大臣,秩五、六品,员额九十人,地位在一、二三等侍卫之下。雍正四年(公元1726年)规定:武进士三甲得选为蓝翎侍卫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之一种,位三等侍卫之后。武职五品或六品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顺治元年(1644)定制: 每旗三十人,共九十人。雍正五年(1727)始定,武进士三甲者得选授十人充任。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。雍正三年,始选其中材力魁健者置为四等侍卫。详“侍卫”。
武官名。清制。侍卫处所属有蓝翎侍卫,领于领侍卫内大臣,秩五、六品,员额九十人,地位在一、二三等侍卫之下。雍正四年(公元1726年)规定:武进士三甲得选为蓝翎侍卫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①基层行政官员。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制五家为轨,轨有长; 十轨为里,里有司; 四里为连,连有长。”②下级军吏。《国语·齐语》: “管子于是制国”,“四里为连,故二百人为卒,连长帅之
武官名。见“侍卫司”。
太监、阉人。《后汉书·黄琼传·上疏》:“诸梁秉权,俗宦充朝。”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云南、广西、贵州等省设有,设于府或土府内。正五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云南省置一人,隶广南府;贵州省置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弁师下士二人,工四人,掌管王的冠冕。北周置弁工中士,正二命;弁工下士,正一命。掌冠冕的制作,属冬官府司织下大夫。
左、右补阙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补阙(今司谏)为中谏”。
官名。唐朝陪都太原副长官。玄宗开元十一年 (723) 改太原府司马置,二员,从四品下,掌贰府州之事,岁终则更次入计。
统帅所在的兵营,即后世所谓的“大本营”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张郃传》:“不如攻其本营,势必还,此为不救而自解也。”
周朝称诸侯的伯长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: “王命尹氏及王子虎、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。”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。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。前藏设五品官十九人,分辖十大营,后藏设三品官四人,分辖三大营。缺出以小营官调补,以小中译补放。唐古特官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属唐古特营官。掌管地方行政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