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取
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指凡在外州县官内升,依规定年限,经保举可调京职,并经考选可补授科、道或部属官职之例。明朝创行,清朝踵行,康熙(1662—1722)时有授御史者。曾定三年一举行,每直省或五员、三员、一员不等,以主事用。乾隆十六年(1757)罢之。
明朝官制,州县官到规定年限,经地方高级官员保举,可以调京,经过考选后,补授科道或部属官员,称为行取。清初沿用此制,后废。
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指凡在外州县官内升,依规定年限,经保举可调京职,并经考选可补授科、道或部属官职之例。明朝创行,清朝踵行,康熙(1662—1722)时有授御史者。曾定三年一举行,每直省或五员、三员、一员不等,以主事用。乾隆十六年(1757)罢之。
明朝官制,州县官到规定年限,经地方高级官员保举,可以调京,经过考选后,补授科道或部属官员,称为行取。清初沿用此制,后废。
官名,皇后属官,掌皇后宫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詹事》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新授官职,除朝见皇帝谢恩外,又赴政事堂向宰相、执政致谢,称堂谢。宋制,官员新授官职,除了朝见皇帝谢恩之外,并须赴政事堂向宰执致谢,称为堂谢。
官署名,清朝西藏的铸钱机关,掌铸钱。见《清会典事例·理藩院·西藏钱制》。
见“两京郊社丞”。
官名,东汉黄门令的属官有从丞,由宦者担任,皇上出入时跟随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黄门令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皇帝左右的侍从首领,在皇帝出征时有护卫之责。起连接皇帝与外朝的作用,故权力很大。《魏书·薛野䐗传》:“太安(455—459)中,(薛虎子)迁内行长,典奏诸曹事。当官正直,
官名。明清太医院之属官。掌各科诊治之法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设。俱以父祖世业代补,或在外访保精通医术者充之。凡医术十三科,学习三年或五年,经三试,定其升降。在内充御医局之四御医,王府、文武百官有疾
官名。五官中郎、五官侍郎、五官郎中统称,隶光禄勋所属五官中郎将,主更值执戟,宿卫宫殿门户,出充车骑。凡指五官中郎将所属的郎官。如五官中郎、五官侍郎、五官郎中等,其俸分别为比六百石、比四百石,比三百石;
参见“都统司”。
官名。汉朝时西域尉犁等国置,员一人。官名,西域尉犁国置,掌佐国王治国。《汉书·西域传下·尉犁国》:“尉犁侯、安世侯、左右将、左右都尉、击胡君各一人,译长二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