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府通判
官名。宋太祖开宝二年(969),置于太原行府。太宗太平兴国四年(979),复置于太原行府。为行府次官。
官名。宋太祖开宝二年(969),置于太原行府。太宗太平兴国四年(979),复置于太原行府。为行府次官。
官名,三国吴置,掌辅政,督中外诸军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峻传》:“权临薨,受遗辅政,领武卫将军,故典宿卫,封都乡侯。既诛诸葛恪,迁丞相大将军,督中外诸军事,假节,进封富春侯。”
官署名。金于京东西南三路置检察司,掌管检察支散军粮、验军户实给、均军户差役、劝农耕、毋犯私杀马牛,私盐酒麴。其官为使,从六品,副使,正七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京东西南三路检察司》。
官署名,少府、詹事、大长秋皆设此官署。武帝太初元年,改少府所属之永巷为掖廷(庭)。其长官称令,副长官称丞。掌宫中官婢、后宫事务等,有监狱。东汉掖庭、永巷并置,均属少府,俸六百石。掖庭掌后宫贵人采女事,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后官女职,典御膳烹制。《张安姬墓志》: “年廿,蒙除御食监,厉心自守,莅务有称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三之二)
官名。清末弼德院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特简。掌佐院长总理全院事务,院长有事故时代行其职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弼德院的副长官,见“弼德院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京畿卫戍总司令部的主官,见“京畿卫戍总司令部”。
官署名。元置。属中书省,由参议中书省事主掌,管辖中书省左、右司与六部。朱元璋于元至正二十四年(1364)置,隶中书省。设参议,正三品,参军、断事官,从三品,断事,经历,正七品,知事正八品。吴元年(元至
官名。宋朝都督等属官,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。幕职名。宋置,为御营使、都督、宣谕使、镇抚使、三衙等所属,以备临时差遣,处理各府司的日常事务和紧急事务。
官名。匈奴置。为匈奴语音译,亦译作且渠。分置左、右,由四贵姓中的须卜氏(一译作卜氏)充任。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设责任内阁,始置。一人,简任。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,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