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委员公署
官署名。广州国民政府时期,广东省政府于广东统一后为了整顿各县行政,加强省政府的统一领导,于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末,将广东全省划为广州、西江、东江、北江、南路、琼崖六个区域,每区各设行政委员公署,为省政府的临时代表机构。公署内分科办事,置秘书、科长及办事员,以佐理各项事务。行政委员秉承省政府之命,督率所属各县改革地方行政事宜,并得直接委派县长。次年十一月各县行政初步整顿以后,即行撤销。
官署名。广州国民政府时期,广东省政府于广东统一后为了整顿各县行政,加强省政府的统一领导,于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末,将广东全省划为广州、西江、东江、北江、南路、琼崖六个区域,每区各设行政委员公署,为省政府的临时代表机构。公署内分科办事,置秘书、科长及办事员,以佐理各项事务。行政委员秉承省政府之命,督率所属各县改革地方行政事宜,并得直接委派县长。次年十一月各县行政初步整顿以后,即行撤销。
官名。北魏置,统方舞郎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五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即“精奇尼哈番”。
即“督邮”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蔡儁以平远将军任此。
参见“内朝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凉、后燕皆置,掌尚书省民部曹。或说西魏初亦置。隋文帝开皇三年 (583)置为尚书省六部长官之一,由度支尚书改名。唐初沿置,高宗永徽元年 (650)改名户部尚书。隋、唐正三品。参见“民部”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 (525)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
即“三司勾凿司”。
官名。唐朝将作监就谷监次官,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
官名,汉置,东汉郡守的属员中有比曹掾、史各一人,掾为正,史为副,掌年终检查核实户口财物等事。见《隶释·巴郡太守张纳碑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