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政务处长
官名。为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政务处的长官。见“行政院政务处”。
官名。为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政务处的长官。见“行政院政务处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徽政院的佐官。见“徽政院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京邑诸市。定都平城时属代尹,迁都洛阳后属司州牧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北齐时设东、西市署,各置令、丞。官名。北魏初置,属代尹,掌京县商业贸易。
即“拜他拉布勒哈番”。
1、官署名,即监狱。2、狱吏的省称。《汉书·张耳陈余传》:“(贯)高对狱曰:独吾属为之?王不知也。”参看“狱吏”条。
官名。宋朝始置。徽宗大观二年(1108)由右朝议大夫改置,正六品。金置为文散官,以授从六品上文官。元朝沿置,改文官从五品,宣授。明朝为文官从五品,升授。清朝为文官从五品,封赠。官名。宋徽宗大观年间置此
爵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下,二十三年改从五品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急救受伤官兵。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
忠于职责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 “守道不如守官。”
见“兵备道”。
越礼行为。《礼记·郊特性》: “舞大武,乘大路,诸侯之僭礼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