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路御史
见“近侍局”。
见“近侍局”。
所属官吏。晋代傅玄《傅子》:“(刘表)大会寮属数百人,陈兵见(韩)嵩。”寮属,也写作僚属。
官名,汉置,为太后属官,俸中二千石,掌太后服御诸物及衣服宝货珍膳之属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司空唐珍罢,永乐少府许训为司空。冬十月甲申,司徒刘郃、永乐少府陈球、卫尉阳球、步兵校尉刘纳谋诛宦者,事泄,
官名。见“公府水曹”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奏准仿从前刑部律例馆的体制设立,属大理院。专掌复判外省死刑案件。设总核与分核掌理其事。均由大理院各庭熟悉案例的推事中选派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掌高昌、龟兹等国传入的音乐、舞蹈的演出及其人员的管理,下设典夷乐
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。见“外城工巡局”。
官名合称。① 前凉张骏置。《晋书·张骏传》云张骏“赦其境内,置左、右、前、后四率官”。② 即“东宫四率”。
官名。辽朝北枢密院官员,为都承旨佐贰官。官名,辽朝置,为北枢密院属官,掌佐都承旨应对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北院都承旨”条。
官名。元朝西南地区诸溪洞所置长官司之职官。位长官之下,协掌司事。多以土人为之。明、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、广西、贵州等省设有。位次长官司长官,从七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掌囚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掌拘于刑部的囚犯,下设掌囚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