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元朝置。掌金银珠玉等物,秩从五品,设提点、大使、副使各二员。立于至元二十七年(1290),隶詹事院。至大元年(1308)到至治三年(1323),隶甄用监。天历二年(1329),划隶内宰司。另置
杂任职名。唐于光禄寺太官署置二千四百人,太子家令寺食官署置一百四十人,掌供膳食之事。
官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一品。宣政院长官。初置院时,设二员,为长者以朝廷大臣兼任,位居第二者由帝师推荐僧人担任; 下设同知二员,副使二员,参议二员,经历二员。后增设断事官、佥院、同佥、院判等职,院使员数也不
金融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设置,办理信托业务,以局长一人、副局长二人为正副长官。局内置理事会、监事会,处理监督各项事务。其业务分为四种:一、储蓄业务,办理公务员及军人储蓄;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二十四苑之一。隶金台监,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金台监”。
蒙古语,意为“符验”、“证件”,元朝泛指各种文符证件。
官署名。简称典属司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理外札萨克各部、旗之疆界、封爵、设官、会盟、屯戍、驿递、互市及蒙藏等喇嘛之事,并办理与俄国、廓尔喀之交涉、入贡及贸易等项事务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录
官名。即大理少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大理少卿。
即“巴牙喇壮达”。
官署名。又称户部分司。明、清户部所属之税关。明宣德四年(1429)置,于河西务、临清、淮安、扬州、九江、浒墅、北新等处设关收钞,或征船料,或征货税,称为钞关。户部派遣本部司官管关,钞关所征税钞直解户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