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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鹿
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山林之吏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 “山林之木,衡鹿守之。”衡通林。鹿通麓。《说文解字》卷六: “鹿,守山林吏也。”


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守山林。《左传·昭会二十年》:“山林之木,衡鹿守之。”疏:“《周礼》司徒之属有林衡之官,掌巡林麓之禁。郑玄云:”衡,平也,平林麓之大小及所生者。竹木生平地曰林,山足曰麓。’此置衡鹿之官。守山林之木,是其宜也。”鹿,通“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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