裕民局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重和元年(1118)置,掌讨论强兵富民之法。以宰臣提举,详定官以侍从充任,下设参详官、检讨官。宣和元年(1119)废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重和元年(1118)置,掌讨论强兵富民之法。以宰臣提举,详定官以侍从充任,下设参详官、检讨官。宣和元年(1119)废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统领一方军马进行征伐。收国二年(1116),太祖以征东京高永昌,置南路都统司。征奚部,又置奚路都统司,不久改为六部路都统司。后在咸州、曷苏馆、上京、泰州等处置司。每司统军五六万人,长官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东汉末及三国魏置,两晋、南朝宋省置无常,八品 (一说三国魏为五品)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,陈改为拟八品、比秩六百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
官名,即中宫尚书,为皇后官,属大长秋,俸六百石,员五人,掌宫中文书。《汉书·石显传》:“(石显)少坐法腐刑,为中黄门,以选为中尚书。”参看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·中宫尚书》。
官名或官署名统称。汉朝、两晋及南北朝时期指刺史、侍御史及尚书左、右丞等有监察权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左雄传》:“监司项背相望,与同疾疢,见非不举,闻恶不察。”宋朝诸路转运使司、提点刑狱司、提举常平司有监察
禁军名。后梁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后梁开平元年、(公元907年),九月置左右天兴军,为禁军中的两军,以亲王为军使。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属六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理本省优级、初级师范学堂、中等学堂、女子师范学堂、女子中学堂、小学堂之教课规程、设备规则,以及关于管理员、教员、学生等一切事务。
官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(1016)始置。其后,凡馆阁之久次者,必选直龙图阁,作为擢待制之基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省郎、寺监长贰补外或领监司帅臣,则除此职。哲宗元祐(1086—109
官名。东汉司隶校尉所属佐吏,主选用吏人。官名,掌选用,属司隶校尉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西晋末置,镇东丞相府骑士曹长官。南朝罢。官名。见“公府骑士曹”。
官名。晋朝置,职掌同平西将军,唯资深者得任之,二品。历朝皆不常置。南朝宋二品,梁、陈皆较平西将军进一阶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二品中。参见“平西将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