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宁办事大臣
官名。清朝特设管理青海地区之驻札大臣。乾隆元年(1736) 设,驻西宁。辖青海三十六旗。所属有司员、笔帖式。
官名。青海各部落,名为青海额鲁特蒙古。清乾隆元年(公元1736年)于西宁置办事大臣一人,统辖青海和硕特、绰罗斯、辉特、土尔扈特、喀尔喀五部(共分二十九个旗)的军政,并节制西宁镇、道文武官员。西宁所属的贵德、循化二地也由西宁办事大臣兼管。其所属有理藩院司员一人,笔帖式三人,均为三年更代一次(各官交错更代)。
官名。清朝特设管理青海地区之驻札大臣。乾隆元年(1736) 设,驻西宁。辖青海三十六旗。所属有司员、笔帖式。
官名。青海各部落,名为青海额鲁特蒙古。清乾隆元年(公元1736年)于西宁置办事大臣一人,统辖青海和硕特、绰罗斯、辉特、土尔扈特、喀尔喀五部(共分二十九个旗)的军政,并节制西宁镇、道文武官员。西宁所属的贵德、循化二地也由西宁办事大臣兼管。其所属有理藩院司员一人,笔帖式三人,均为三年更代一次(各官交错更代)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统领南京侍卫亲军。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清置,为牧厂总管所属,见“牧厂统辖总管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直属财政部,掌监督各省盐务机关办理的成绩、所属官吏的升降,编练场警,调剂运销,审定盐税定率,及盐务行政等事。设署长一人,总理署务。下设总务、场产、运销、审核、缉私五科。民国二十五年改为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掌治拉萨街道之事。设五品官二人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干王改革科举,废省试正、副掌考而设。每省派正、副各一员,职同燕爵。每三年一科,由天朝简放,考毕回京。
官名。北齐太府寺司染署次官。隋朝沿置,四员,正九品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与司织丞合并为织染丞。
见“发运使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京官。总领上京路财政、赋税等事。与东京户部司、中京度支司、南京三司、西京计司合称五京计司。置盐铁使、副使、同知、判官等职。
民国军制,中级军官曰校,分上校、中校,少校三级。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。见“校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