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备队
内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十一月,巡警部奏设探访队,专司侦探。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十二月,民政部奏设稽查缉捕局,专司缉捕。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正月,探访队与缉捕局合并为缉探总局。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正月,缉探总局撤销,其职掌并归内外城巡警总厅,于是两总厅分别成立警备队及侦缉队。警备队专司缉捕,并管理高等警察事务;设管带一人,帮带二人,司书生一人。其下设一、二、三、四分队。各队设队官一人,队长二人,巡警二十二人。
内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十一月,巡警部奏设探访队,专司侦探。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十二月,民政部奏设稽查缉捕局,专司缉捕。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正月,探访队与缉捕局合并为缉探总局。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正月,缉探总局撤销,其职掌并归内外城巡警总厅,于是两总厅分别成立警备队及侦缉队。警备队专司缉捕,并管理高等警察事务;设管带一人,帮带二人,司书生一人。其下设一、二、三、四分队。各队设队官一人,队长二人,巡警二十二人。
官名。三国吴《天发神谶碑》:“巧工九江朱口。”(《金石萃编》二十四)宋赵明诚《金石录》二十跋尾十《赵西门豹祠殿基记》:“又云:‘巧工司马臣张由。’……近岁临淄县人耕地得‘巧工司马’印,遍寻史传皆无此官
又译蒲辇。女真氏族长谋克的副职,一谋克辖两蒲里衍,一蒲里衍管正军五十名。
官名。战国时楚有此官,掌占筮。屈原《卜居》:“竭知尽忠,而蔽于谗;必烦虑乱,不知从,乃往见太卜郑詹尹……詹尹乃端策拂龟曰:君将何以教之?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七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唐朝置,以年深御史充任,总管御史台庶务。五代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一人兼任。宋初因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去“知杂事”之号,置侍御史一人,为御史台副长官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,掌太子宿卫。吕据曾任此职,见《三国志·吕范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掌太子宿卫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吕范传》:“(孙)权寝疾,以(吕)据为太子右部督。”
清朝都察院按省区划分的十五个监察机构之总称。即京畿道、河南道、江南道、浙江道、山西道、山东道、陕西道、湖广道、江西道、福建道、四川道、广东道、广西道、云南道、贵州道。初制,仅河南、江南、浙江、山东、山
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。置经承一人,掌启用印信。
因犯罪而罚处劳役的官吏。被降职或处罚的官吏,罪轻的派往远方,罪重的充劳役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(元狩三年)发谪吏穿昆明池。”注:“师古曰:谪吏,吏有罪者,罚而役之。”
官名,掌礼仪等事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典客》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列侯》:“列侯旧有行人、洗马、门大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