讲师
大学教员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讲师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:在国内外或研究院(所)研究得有硕士或博士学位,或同等学历证书而成绩优良者;任助教四年以上著有成绩并有专门著作者;曾任高中或同等学校教员五年以上,对于所授学科确有研究,并有专门著作者;对于国学有特殊研究及专门著作者。大学讲师由院长商请校长聘任;独立学院讲师由院长聘任;专科学校讲师由校长聘任
大学教员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讲师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:在国内外或研究院(所)研究得有硕士或博士学位,或同等学历证书而成绩优良者;任助教四年以上著有成绩并有专门著作者;曾任高中或同等学校教员五年以上,对于所授学科确有研究,并有专门著作者;对于国学有特殊研究及专门著作者。大学讲师由院长商请校长聘任;独立学院讲师由院长聘任;专科学校讲师由校长聘任
明清六部、清朝理藩院及内务府等衙门的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的通称。以其分司摄事,故名。又称司官。其他某些衙门与部院司官地位相当的办事官员,如清末军机章京、总理衙门章京等,也称为司员。
官名。春秋时晋、楚等国置。掌驾国君戎车。众御官之长。《左传成公二年》: “彭名御戎”。《成公十八年》: “弁纠御戎,校正属焉,使训诸御知义。”驾御国君戎车之官。春秋时各国设置,《左传·成公十八年》记晋
官名。金置,总管本路兵马。本官与府尹、留守为一人。由留守兼此两职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诸京留守司》。
官署名的合称,即东曹和西曹。两 汉、三国、两晋皆置。东曹掌二千石长吏的任命和调动以及军吏事;西曹主府史的署用。参看“东曹”条。
见“仓部”。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户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。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仓部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,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。掌全国库
“中兵都令史”的简称。
官名。南宋置,参掌尚书右选之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,大通三年 (529)定制后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。陈沿置,拟九品,比秩四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二品。陈
官名。 西周置。 掌放牧牛的山官。《匜铭》:“牧牛辞誓成,罚金。”
官名。即尚书省六部次官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尚书省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为司列、司元、司礼、司戎、司刑、司平,六部侍郎改称少常伯,咸亨元年 (670)复名侍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