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朝官署名。秩从二品,隶云南行省,置司建昌路(今四川西昌),领建昌、德昌、会川三路和柏兴府,辖境包括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与西昌专区一部分地区。置宣慰使三员,同知、副使各一员。
南宋考课监司守令的规定。绍兴中,于四善四最以外,又以八事考课监司守令。八事所指为:一、举官当否;二、劝课农桑;三、增垦田畴;四、户口增益;五、兴利除害;六、事实案察;七、平反狱讼;八、觉察盗贼。
官名。新莽置。与军监同察不奉命者。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监察不奉命者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“内置司命军正,外设军监十有二人,诚欲以司不奉命,令军人咸正也。”
金朝管理草料的机构。京城、府、节镇等地皆置。设使、副使领场事。西京不设副使,防御州、刺史州设都监一员。使下设吏员攒典、场子。岁收五万以上设场子四人,掌积垛、出纳、看守、巡护等事。
官名。东汉少府所属有守宫令及丞,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:“主御纸笔墨,及尚书财用诸物及封泥。”魏晋守宫令转属光禄勋,秩六百石,第七品,职掌与汉同。梁陈光禄卿所属亦有守宫令。北齐于光禄寺设守宫署,置“守
唐末五代时藩镇设置的特种部队。陈傅良《历代兵制》记唐昭宣帝天祐三年(公元906年)朱全忠攻沧州,卢龙节度使刘仁恭“调其境内凡年十五以上、七十以下,皆文其面,曰定霸都。”这支军队至后唐庄宗时仍然存在。
阶官名。金朝太医二十五阶之第十四阶,秩正七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七品上,称成正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宋朝特别法之一。全称“诸仓乞取法”。宋初,吏人无俸禄,无以养廉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因京师军粮仓吏人克扣军粮,遂给仓吏俸禄,定约束十条,严惩请托、勒索,称为仓法。其后,朝廷各司及州郡吏人皆依此法
官名。北宋置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 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改为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武略郎。
居官任职。《尚书·虞书·皋陶谟》:“俊又在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