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中书门下平章事
官名。辽朝置为南面官。系加官,非实职。
官名。辽朝置为南面官。系加官,非实职。
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次等第一级,任督队官、执事官等。秩视守备,阶正五品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军官冠以某队(步队、马队)、军佐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时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。永乐五年(1407)始置,设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,掌上林苑川泽产品以供宫廷生活之需。洪熙元年(1425)并入本监蕃育署。
官署名。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(1373)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四人。十三年后改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。二十三年改置十二属部,遂罢。与总部、比部,司门部共掌刑法之事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不开府非持节都督者,二品,位在镇军大将军上,禄与特进同。置长史、司马、主簿等僚属。如开府,则位从公,进为一品,俸禄及置僚属皆从诸公。武官名。晋代设置,为优礼大臣的虚号,开府者为位从公,见
官署名。明清六科之一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。设给事中二人。初隶承敕监,后改隶通政司。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,左、右给事中各一人,给事中四人。南京工科亦设给事中一人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六科
官署名。清朝太医院所属机构。掌为本院选补医官。设教习二人,由御医、吏目内选充,负责传授医术,培养医官人才。初进太医院之医生及医官子弟先进厅学习,无年限,遇医官缺出,经考试顶补。清太医院内部机构。设教习
见“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”。
西晋行政区划。晋初承魏旧制有司隶、兖、豫、冀、青、徐、幽、并、雍、凉、荆、扬、益、梁十四州,太始五年(公元269年)析雍、凉、梁三州之七郡置秦州,太始七年(公元271年)析益州置宁州,咸宁二年(公元2
即“分得拨什库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