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治尹
文勋官名。明置,以授正三品文官。再考称职者。
勋官名,明置,为文勋第五阶,秩正三品。
文勋官名。明置,以授正三品文官。再考称职者。
勋官名,明置,为文勋第五阶,秩正三品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宣徽院。设于武宗至大四年(1311)。置提举二员,同指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参见“典厨”。
明清批答奏章之制。明制,凡内阁接到奏章后,用小票缮写所拟批答,交进后由皇帝朱笔批出,亦称调旨或条旨。清初沿用此法,但废止司礼监秉笔太监代写批红之例。雍正(1723—1735)中扩大奏折使用范围,並设军
官署名。明嘉靖十八年(1539)于兴都置。兴都即湖北承天(今钟祥等七县),为明世宗父兴献王封国及陵寝显陵所在地。设留守一人,副留守一人,指挥同知二人,其属经历司,设经历、都事各一人,断事司,设断事、副
官场用语。宋朝士大夫向朝廷大臣所上长篇文字,称为长书。
官名。明崇祯十七年(1644)三月,李自成农民军进入北京后改原明朝通政使而置。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。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办事机属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县分职吏名。唐置,其职掌相当于州“司士参军事”,参见该条,
爵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下,二十三年改从五品。
官名。清朝“内三院”之职官。崇德元年(1636)设。位大学士之下,共五人,计内国史院二人,内秘书院一人,内弘文院二人。协助内三院大学士掌院事。入关后人数历有增减。顺治八年(1651),定其品秩视侍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