赞书
周朝天子诏文,若后代之诏书。《周礼·春官·御史》: “掌赞书。”郑玄注: “王有命,当以书致之,则赞为辞,若今尚书作诏文。”
官名。丁巳七年(公元1857年)五月,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开始独立行动时有翼殿礼部赞书一官,可能是尚书的改称或是尚书的属官。《六安州总制掌书陈凤曹上六安州陈敬禀》说:“兼之初二日翼殿礼部赞书吕,跟随翼王五千岁到闸,适与弟馆打在一家,云翼王见天王疑忌实深,故私自出京,誓不回去。”
周朝天子诏文,若后代之诏书。《周礼·春官·御史》: “掌赞书。”郑玄注: “王有命,当以书致之,则赞为辞,若今尚书作诏文。”
官名。丁巳七年(公元1857年)五月,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开始独立行动时有翼殿礼部赞书一官,可能是尚书的改称或是尚书的属官。《六安州总制掌书陈凤曹上六安州陈敬禀》说:“兼之初二日翼殿礼部赞书吕,跟随翼王五千岁到闸,适与弟馆打在一家,云翼王见天王疑忌实深,故私自出京,誓不回去。”
官名。明清阴阳学学官之一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始设,每州一人,未入流。凡天文、占候、星卜、相宅、选日之流,悉归管理。然设官不给禄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初年沿设,州各一人,未入流。由所辖有司
官名。清末税务处之副长官。详“督办税务太臣”。官名。清末置,协助督办大臣、会办大臣,掌理税务处工作。见“税务处”。
官署名。隋朝置,以监、副监各二人为正、副长官,下设监殿舍人四人。隶东宫门下坊。唐朝沿置,设监二人、副监二人。掌符玺、衣服、伞扇、几案、笔砚、垣墙等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,改监为内直郎、副监为丞。官
官名,汉置,掌管市场贸易。《后汉书·酷吏列传·樊晔》:“初,光武微时,尝以事拘于新野,晔为市吏,馈饵一笥,帝德之不忘,仍赐晔御食,及乘舆服物。”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,管理全国公路行政事宜。以处长一人为主官。
官名。清朝为巡察地方,劝谕化导风俗而特设之官。雍正四年(1726),查嗣庭、汪景祺以文字获罪,世宗谓浙江士子浇漓,乃停其乡试,并设观风整俗使。后,福建、广东、湖南等省亦设,均属临时性设置,事毕则解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主管四方宾客朝觐礼仪事务的长官。大夫爵。《逸周书 ·王会》: “相者,大史鱼、大行人皆朝服有繁露。”《大戴礼记·朝事》:“《礼》:大行人以九仪别诸侯之命,等诸侯之爵,以同域国之礼,而待其
官名,两汉皆置,属少府,掌酒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:“属官有尚书、符节、太医、太官、汤官……十六官令丞。”注:“师古曰:汤官主饼饵。”案:“饼饵非汤,疑误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少府》:“太官令一
明代俸禄制度,洪武时百官俸禄全给米,间以钱钞,惟九品杂职全支米。其后钞价日贱,又折米为布;布价又跌,官俸因此日薄。中叶以后官员俸给有两种支给办法,一为本色,一为折色。本色包括三项:即月米、折绢米、折银
①官署名。亦作“小府”。战国韩、赵等国置,掌工官器械制造。②官名。秦、西汉列位九卿,秩中二千石,职掌帝室财政,如皇帝私府。管理山泽陂池市肆租税收入,供宫廷日常生活、祭祀、赏赐开支,其库藏比掌管国家财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