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僧录
僧官名。辽于上京、燕京置僧录,主管佛教事务,以僧人为之。金设于路,理决僧尼辞讼。元沿置,为路僧录司的主官,其下有僧判。
僧官名。辽于上京、燕京置僧录,主管佛教事务,以僧人为之。金设于路,理决僧尼辞讼。元沿置,为路僧录司的主官,其下有僧判。
官署名。明朝于各王府置,隶王府长史司。置典仪正一人,正九品,典仪副一人,从九品。掌陈仪式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一月十六日行政院公布《各省市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组织规程》,规定各省、市领受中央协助教育款项(义务教育经费除外)应设保管中央协
官署名。辽于五京均置都总管府,属南面京官。有都总管以掌本道军事,兼知本京府事;称为某京都总管、知某府事,以同知府事佐之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戎曹”。
清朝吏部记载内外官员职秩之簿册。凡大小官员之品级,等次以及加级、记录等项皆须登录于册,以备官员升调,转补时查考之用。
① 礼部之别称。② 太常寺之别称。官署名,殷置。原为礼容之台,后礼署称容台。《史记·殷本纪》:“周武王遂斩纣头……封比干之墓,表商容之闾。”注:“《索隐》郑玄云:商家典乐之官,知礼容,所以礼署称容台。
官名。①隋初左监门府次官,置二员,正四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废。② 隋炀帝大业三年改左监门将军置,为左监门府长官,一员,正四品,分掌门禁守卫。唐初复为左监门府将军,后改为左监门卫将军。
同“修媛”,见“修媛”条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翰林院书艺局置,掌抄写三元八节奏献祖宗神御表词及大礼毕奏谢诸宫观寺院表词、道场醮仪玉简,及抄写国书等事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乘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掌军乘司事。宣统二年(1910)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