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京都治安官员通称。《南齐书·长沙威王晃传》: “私载数百人仗还都,为禁司所觉,投之江水。”《梁书·何敬容传》: “坐妾弟费慧明为导仓丞,夜盗官米,为禁司所执,送领军府。”
官名。清末置,为税务处的副长官。见“税务处”。
见“封印卷首官”。科举考试试务官。宋景德四年(公元1007年)置,又称封印卷首官。掌理密封应举者试卷的姓名、乡贯。天禧三年(公元1019年) 后又兼用封弥官或封弥卷首官之名,治平四年(公元1067年)
泛指在朝廷任职的大臣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胥、籍、狐、箕、栾、郤、柏、先、羊舌、董、韩、寔掌近官。”韦昭注:“十一族,晋之旧姓,近官朝廷者。”泛指经常接近帝王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杨震传》:“公府外职,而
官名。① 唐僖宗入蜀后神策新军五十四都各置为统兵官,亦称都将。五代、宋朝为禁军步军诸都统兵官,领副都头及十将、将虞侯、承勾、押官等属官。②县役通称。清梁章巨《称谓录》卷二六 《各役·都头》: “唐代尝
任官制度。明朝户部十三司官员三差之一。由本部剳委充任。部郡从事官名。汉朝置,为司隶校尉、诸州刺史属官,每郡一人,掌督促文书、察举非法,州自辟除,秩百石。魏晋时为司隶校尉,北齐诸州置,职掌巡视诸郡,督察
官名。北宋置、掌开浚三白渠,以给关中灌溉之事。官名。宋置,掌三白渠之水的蓄积与泄放以给关中灌溉之利。
官名。又称“伶人”。乐官。春秋置。《国语·周语下》: “问之伶州鸠。”韦昭注: “伶,司乐官。”参见“伶官”。乐官。《国语·周语下》:“问之伶州鸠。”注:“伶,司乐官。”
官 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河南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下分设四科
汉朝官员上书称病请假或辞职之谓。《汉书·疏广传》:“即日父子俱移病,满三月赐告,广遂称笃,上疏乞骸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