踏白将
武官名。五代时有踏白兵种,统帅踏白兵者为踏白将。其副职称踏白副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踏白将》。
武官名。五代时有踏白兵种,统帅踏白兵者为踏白将。其副职称踏白副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踏白将》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唐制规定,凡官员犯流罪已下应免官,至六载然后听仕,若所犯不应流而特配流者,三载以后听仕。
官署名。隋朝太府寺置,有令二员,丞四员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隶少府监。唐朝改中尚方署。职掌同“中尚方署”。官署名。隋置,见“中尚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左右领左右府改为左右备身府,置左、右雄武府,以雄武郎将掌府事,领骁果禁兵。各置一人,正五品。
官名,汉置为郡县佐吏,也称监市掾、市啬夫,或称市吏,掌市政治安及校定度量衡及物价等事。
监狱名。清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改刑部为法部,刑部监狱改称法部监狱。不过原来刑部的审判之职已划归大理院,大理院设看守所以拘押犯罪待审者,据《清史稿·刑法志》记载,此时法部监狱空虚,另设“已决监
官名。元置,为通政院的佐官,见“通政院”。
清朝知府别称。黄堂乃古时太守之厅堂,以知府之地位略同于太守,故名。
官名合称。指诸侯王国的相(宰相)和郡太守。相为王的佐官,掌导王以善,兼有监督王的职责;郡太守为一郡之长,总领一郡之政务。《后汉书·朱穆传》:“宜时易宰守非其人者,減省第宅园池之费,拒绝郡国诸所奉送。”
官名。清朝八旗组织中中层编制单位甲喇之副长官,即参领之副职。康熙三十四年(1695),以每甲喇只设参领一人不敷用而增设。协助参领处理旗务。雍正元年 (1723) 改为副参领,遂成定制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。北、南护卫府各设左护卫司,以太保统领。下设左护卫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