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金司天台内部视构有漏刻科,司其事者员额二十五人元司天监沿置,设管勾二人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元代选任官员,内外长官例由蒙古贵族充任,副职则尽先用色目人,汉人只能充任中下级官员或属吏。有关兵籍等军机重务,汉人是不得与闻的。在中央最高军事机关枢密院中,不仅汉人不得充任长官,色目
明清两代,对官员有封赠时,五品及其以上的用皇帝的诰命授予,称诰封;六品及其以下的用敕命授予,称敕封。参看“诰命”条。
辽军队名。见“御帐亲军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蕃部中大夫掌交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清末各省巡警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每省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任期三年,归督抚统属,并由民政部考查。掌全省巡警、消防、户籍、营缮、卫生事务,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。设巡警公所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晋以后西曹与功曹名异而职掌相同,均主选用。北齐与隋初之制,县府中功曹与两曹并置,以功曹为纲纪之职.西曹为分职诸曹之一。功曹既为曹名,亦为吏名;主管西曹者,北齐为西曹
官名。辽朝北大王院官员,在知北院大王事下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元年 (1368) 始设,为管理佛教事务机构。四年革。
官名。北宋哲宗绍圣四年(1097)置,以使臣充任。参见“都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