轮机副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置于各舰,由轮机上、中尉充任,掌轮机事务。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置于各舰,由轮机上、中尉充任,掌轮机事务。
官署名。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,属司法院,掌理全国司法行政事务,设部长一人,政务次长、常务次长各一人,下设总务、民事、刑事、监狱四司,分司执掌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 司法院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笔帖式。所设机构,亦有额定人数。
孙中山准备北伐的指挥机关。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因陈炯明的叛变,非常大总统被迫离开广州,政府和国会均被破坏。当时北洋军阀正宣扬“法统恢复”,国会议员遂多北上。十二年(公元1923年)初,陈炯明被
参见“车部郎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立法院设置,员额一人,为立法院的副长官,参见“立法院”。
即太子左、右卫率府所统亲卫府及亲府卫士。详见“亲卫”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见“吏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明制,光禄寺所属的良醖署以署正、署丞为正副主官,掌供酒醴之事。属官有监事。清制,有署正满、汉各一人,署丞满二人,掌供备羊、酒并备酿酒所用器物,并供应宫内日用羊肉及牛乳。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,署内设
官名。清朝三等出使大臣之属官,正五品。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。参见“参赞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。其设置经历一个过程:先是国民政府废除道制,以省直接统县,但亦有例外,如新疆省因地域辽阔不便统治,便在省之下划区,分设行政长代表省政府监督各县。民国二十年(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