辅义将军
官名。三国吴置,孙休永定元年(258)以长水校尉张布为之,权势很大。前燕时阳鹜曾任此职,地位亦重,仅在辅国、辅弼将军之下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十八班,拟武臣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,仍拟武臣将军等号。
杂号将军名,三国吴置,掌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休传》:“长水校尉张布辅导勤劳,以布为辅义将军,封永康侯”。其后,南朝梁也置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,孙休永定元年(258)以长水校尉张布为之,权势很大。前燕时阳鹜曾任此职,地位亦重,仅在辅国、辅弼将军之下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十八班,拟武臣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,仍拟武臣将军等号。
杂号将军名,三国吴置,掌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休传》:“长水校尉张布辅导勤劳,以布为辅义将军,封永康侯”。其后,南朝梁也置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发卖香茶盐引。宣宗贞祐四年(1216)置。设提举、同提举、勾当官,秩从五品、从六品、正九品。官署名。金宣宗贞祐四年置,掌南京专卖之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提举南京榷货司》。
官名。清初设热河副都统,乾隆四十四年(公元1779年)始改设都统,除掌管热河围场事务之外,兼管热河地区(今属内蒙古自治区,一部份属河北省)蒙古人民事务,驻扎热河。其衙门有随同办事理藩院司员一人,刑部司
翊前、翊后、翊左、翊右将军的合称。详见各条。
官署名。北魏置,掌管皇帝的饮食事务,属尚书省。以宰官尚书、宰官令为长、贰,还有内廷派驻本曹的宰官中散等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罢。
官名。明清户科之属官。明洪武六年(1373) 设,二人,秩正七品,推年长者掌印。二十四年定设八人,为正九品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改为从七品。宣德八年 (1433) 增一人,专理黄册。万历
官署名。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七年 (1901) 设。掌铁路、矿务、电线、机器制造、军火、船政,以及聘用洋将洋员、招工、出洋学生各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
官名。周朝置。《左传·哀公元年》: “宿有妃、嫱、嫔、御焉。”杜预注:”妃、嫱,贵者; 嫔、御,贱者,皆内官。”历代沿置,有三嫔、六嫔、九嫔等名号。北魏孝文帝设三嫔位视三卿、六嫔位视六卿; 北周设六嫔
官名。秦汉始置左校令及丞,三国魏并于材官校尉,晋少府复置左校令、东晋后期改材官校尉为材官将军,又罢左校令。南朝宋齐梁陈复置左校令、丞。北齐太府寺始置左校署令及丞。隋唐改隶将作监,掌木器制作,以供宫室悬
官署名。①明清户部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掌理会计夏税、秋粮、存留、起运及赏赍、禄秩之经费。明洪武二十三年(1390)置。宣德十年(1435)隶户部十三清吏司。清顺治元年(1644)隶户部十四清吏司,称支科
官署名。民国时,设于各省或特别区域的法院称高等法院,为法院的第二级,旧称高等审判厅。审理内乱、外患、第一审诉讼案及不服地方法院裁定而上诉案件等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设于各省及特别区域,为三级法院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