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东煎盐提举司提举
官名。明朝辽东煎盐提举司之长官。掌辽东食盐之生产、销售事。正七品。
官名。明朝辽东煎盐提举司之长官。掌辽东食盐之生产、销售事。正七品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位在“巴牙喇纛额真”之下。后金天聪八年(1634)改称“巴牙喇甲喇章京”。清顺治十七年(1660)定“巴牙喇甲喇章京” 汉译名为“护军参领”。
以官名为氏。《公羊传·隐公元年》: “宰者何?官也; 咺者何,名也。曷为以官氏?宰,士也。”
学官名。北魏置,《魏书·儒林传》载乡学前后之制如下:“显祖天安初,诏立乡学,郡置博士二人,助教二人,学生六十人。后诏大郡立博士二人,助教四人,学生一百人;次郡立博士二人,助教二人,学生八十人;中郡立博
官名。见“司狱司”。
官名。即以御史中丞之职督军者。东汉末及三国魏置。《三国志·魏文帝纪》裴松之注引《献帝传》有“督军御史中丞司马懿”。《荀或传》裴松之注引《三辅决录》: 严象“以督军御史中丞诣扬州讨袁术”。一说督军、御史
宋朝宦官机构。参见“内侍省”。
官名。明朝大理寺之职官。隋以后历朝大理寺均设评事一官,至明朝始分左、右,分别隶大理寺左、右二寺,与二寺主官同掌所管刑名案件。明朝左、右评事各设四人,清朝减为各一人,均为正七品。官名,即“左平”,汉宣帝
明朝中央朝廷赐予龙虎山(今江西贵溪县西南) 道士张氏 (汉张道陵后裔) 的世袭封号,全称“正一嗣教道合无为阐祖光范领道事张真人”,正二品。太祖洪武元年(1368)始封此号,隆庆(1567—1572)间
官员服饰。唐高宗永徽二年(651)定制,五品以上官随身佩鱼符,以明贵贱,应征召。其制左二右一,太子用玉,亲王用金,百官用铜,皆题姓名于符,并以袋盛之,故谓鱼袋。咸亨三年(672)规定,三品以上其袋饰以
官判用语,指真除实授。汉朝官吏有真、守之分。官吏由守 (代理) 转正曰真。后世如北齐等沿用。亦指“行”、“兼”。或“领”某职的官员得到朝廷的正式除授。官制用语,秦汉官吏初任试用期为一年,满一年后,称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