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义副尉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正名军将置,位进武副尉下、守阙进义副尉上,属无品武阶官。金、元亦置,为武散官三十四阶最末一阶。金为从九品下。元朝从八品,敕授。
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军将为进义副尉,秩未入流。金沿置,升秩为从九品下。元复升为从八品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正名军将置,位进武副尉下、守阙进义副尉上,属无品武阶官。金、元亦置,为武散官三十四阶最末一阶。金为从九品下。元朝从八品,敕授。
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军将为进义副尉,秩未入流。金沿置,升秩为从九品下。元复升为从八品。
清末规定,海军管轮机之官自管轮副将以下,依次有管轮参将、管轮游击、管轮都司、管轮守备、管轮千总、管轮把总、管轮把总候补各职;北洋政府规定,海军除指挥作战的官佐有等级规定外,轮机系统另有等级规定,自轮级
官名。春秋时期君主后宫女官,地位低于妃,高于嫔、御。侍御君主,赞助后妃管理后宫事务。《左传·哀公元年》: “宿有妃、嫱、嫔、御焉。”杜预注:“妃、嫱,贵者; 嫔、御,贱者,皆内官。”女官名,位次于妃。
官名,为将军属官,俸千石,为事务长官;但也有的领兵,称将兵长史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兄子严》:“后拜将军长史,将北军五校士、羽林禁兵三千人,屯西河美稷,卫护南单于,听置司马从事。”
官名,也写作庖人,汉置,属少府,掌宰割供肉食,其长官称长、丞。东汉省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。胞,同庖。
牙爪之吏,也写作“爪牙之吏”,义即“得力之吏”犹言“手足之吏”。《史记·酷吏列传·义纵传》:“朱强、杜衍、杜周为纵牙爪之吏。”
清代户部内部机构,乾隆十三年(公元1748年)置,掌审理八旗户口、田房诉讼之事,触犯刑律的,须合同刑部审理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,无固定员额,由户部堂官派委。
即“直事郎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,拟宁远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 (529) 定制后仍拟宁远将军等号。
指郡守、刺史和县令、县长、县丞、县尉。汉朝郡守的官俸为二千石,故俗称其为二千石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郡守,秦官,掌治其郡,秩二千石。”也指刺史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外十二州,每州刺史一人
武官名。清置,为火器营的主官。见“火器营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