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选任

选任

民国时期由选举产生的官员,称为选任。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作为国家元首的大总统,均由选举产生。国民党政府规定公务员有的是选举的,有的是任命的,在“训政”时期,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的有国民政府主席,员额一人;国民政府委员、员额二十四人至三十六人;五院院长、副院长,共十人。选任官不须经过任命程序,即可就职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署翼长前锋参领

    官名。清朝健锐营之职官。额设二人,左、右翼各一人,于前锋参领内补放兼管。正三品。分掌左、右翼之营卒。

  • 司稼少卿

    官名。即司农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司农少卿。

  • 行事都丞

    官名。战国置。掌宫中执事的低级宦官。《韩非子·难一》: “当世之行事都丞之下征令者”。陈奇猷注: “旧注: ‘都丞,宦官之卑者也。’”

  • 北南枢密院点检中丞司事

    官名。辽朝北、南两枢密院中丞司之长官。下置左、右中丞、侍御等职。

  • 官吏

    ①同“官史”。战国秦国称在官府掌理文书记录的小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置吏律》: “啬夫之送见它官者,不得除其故官佐、吏以之新官。”②担任国家公职人员的统称。在三国以前,官和吏无严格区分,故为官员的泛称

  • 津主

    官名。东晋、南朝置。在建康城西的石头津和城东的方山津各置一人,下设贼曹一人,直水五人,以检核禁物及亡叛者。荻、炭、鱼、薪之类过津,并十分税一以入官。东路无禁货,故方山津检察较简。官名。隋设此官,负责在

  • 集贤殿修撰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馆职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哲宗元祐元年(1086)复置,为正六品贴职。徽宗政和六年(1116),改为右文殿修撰。

  • 州尊

    对州长官的尊称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秦宓传》:“贫贱困苦,亦何时可以终身,卞和炫玉以耀世,宜一来,与州尊相见。”

  • 籍田丞

    官名。秦置,属治粟内史,为籍田令副贰。西汉因之。景帝后元年(前143)更属大农令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更属大司农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大司农,佐令掌籍田事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治粟内史》,

  • 县承发房

    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,设经承,掌往来文移。唯大兴县有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