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通事舍人院

通事舍人院
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属门下省。统辖管理通事舍人等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吐蕃招讨司

    见 “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安抚使司”。

  • 路矿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末设置,专办路矿事务。光绪十三年(公元1887年)以“督办云南矿务”名义任命;二十四年(公元1898年)以“督办直隶全省及热河矿务”名义任命;二十五年(公元1899年)任命“督办四川矿务大臣”

  • 进拟案

    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属刑部,掌进断案刑名文书。南宋因之。

  • 定夺案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诉雪除落过名。

  • 国信使

    官名。北宋太祖开宝八年(975)后,宋、辽之间不断通使,如正旦使、生辰使等,双方使臣各带国书,故称国信使。官名。宋辽与宋金之间一般聘问往来或有求于对方者,称国信使。辽称礼信使。

  • 太子小宫尹上士、中士

    官名。北周置,见“太子宫尹下大夫”。

  • 御事

    ① 治理政务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百官御事”。②官名。西周置。侍御小臣。《竞簋铭》: “伯屖父蔑御史(事)竞历,赏金。”《尚书·周书·顾命》: “乃同召太保奭”,“师氏、虎臣、百尹、御事。”泛指治事官

  • 外务部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末外务部之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外务部尚书设。从一品,特简。掌主交涉,昭布信德,保护侨人佣客,以慎邦交。民国改称外交部总长。

  • 司门部

    官署名。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(1373) 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四人。十三年改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与总部、比部、都官部共掌刑法之事。二十三年改四属部为十二属部,遂罢。

  • 杂流

    官制用语。宋朝非科举中第,而由军班、进纳、捧香恩例、上书献策、勤王、守御、捕盗、奉使等途径补授官职者,包括公人、吏人、作匠、技术人(如医人) 出身者,皆属杂流。其迁官至武功大夫止,破格迁横行者,恩数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