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商司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始置商务司,属外交部,置司长、佥事、主事、录事等员。北洋政府改称通商司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3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开埠、设领事,通商、行船;二、保护在外侨民工商;三、路、矿、邮、电交涉;四、关税、外债交涉;五、延聘,其他商务交涉案。设官同上。次年本司职掌调整,一至四项同元年,第五项为延聘,第六项掌各国公会、赛会,第七项掌其他商务交涉事项。其第五、七两项,实为元年职掌第五项之内容。国民党政府时废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始置商务司,属外交部,置司长、佥事、主事、录事等员。北洋政府改称通商司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3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开埠、设领事,通商、行船;二、保护在外侨民工商;三、路、矿、邮、电交涉;四、关税、外债交涉;五、延聘,其他商务交涉案。设官同上。次年本司职掌调整,一至四项同元年,第五项为延聘,第六项掌各国公会、赛会,第七项掌其他商务交涉事项。其第五、七两项,实为元年职掌第五项之内容。国民党政府时废。
辽代选官途径之一。世选之制在统治部族中实行,皇族四帐,世选北宰相,国舅五帐,世选南宰相。
官名,汉置。汉朝三公府将军府等皆置,为曹长官,史属为副长官,掌曹务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:“掾史属二十四人。本注曰:《汉旧注》东西曹掾比四百石,余掾比三百石,属比二百石。”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上》:
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为国用司副长官,五年罢。宁宗嘉泰四年(1204)复置,仍以参知政事兼,员二人。参见“国用司”。官名。宋置,为国用司的副长官,见“国用司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。设令、丞。领左龙局。官署名。北齐等置,属太仆寺,掌养龙马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太仆寺》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无定员,六品。
官名。简称值年大臣。清朝工部值年河道沟渠处之管理大臣。乾隆十七年 (1752)设,四人,每年由部奏请钦派本部堂官一人,奉宸苑、颐和园、步军统领衙门堂官各一人,岁终更代。掌理京师内外沟渠之事。光绪三十二
官名。清置,为神乐署的正副长官,见“神乐署”。
清代专司漕粮监兑的地方佐贰官。清初漕粮监兑之事,均由各府推官任之。康熙六年(公元1667年)裁撤各省推官,漕粮监兑之事改委同知、通判。清制共设管粮同知六人:山东武定,江南江宁、苏州、松江、凤阳,浙江湖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奏任。承掌院、副掌院之命总核本署事务。官名。清末置,属典礼院。掌朝会、庆贺、册立、册封、大婚、巡幸等事项。所属有鸣赞、序班、佥事、录事若干人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参领。亦有额定人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