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右侍从之臣,有事则询问。见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。《晋书·段灼传》:“臣无陆生之才,不在顾问之地。”(1)指左右侍从之臣,有事则咨询之。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 “皆欲置于左右,顾问省纳。”《晋书·段灼传》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县士中士三十二人,各掌野外其县的民数及狱讼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,以距王城三百里以外至四百里的区域内为县,置县法上士,正三命; 县法中士,正二命。掌同《周礼》,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
官名。唐朝内官,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中置为六仪之一,一人,正二品,与淑仪、德仪、顺仪、婉仪、芳仪同掌教九御四德,率其属以赞后礼。女官名。唐置,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内官》:“淑仪、德仪、贤仪、顺
见“备身五职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以及钱粮衙门等机构均置,负责催办具体事务。自八品至无品级不等。其下设有副催长、委署催长等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。顺治元年 (1644) 置。由工部满、汉右侍郎兼管。掌理宝源局鼓铸事宜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工部改为农工商部,遂废。
官秩等级,战国秦置。秦汉中央政府所属机构令、长及郡国长吏如郡丞、县令、长等多为六百石。铜印黑绶,月俸七十斛。三国两晋南朝又演变为俸禄等级。如南朝宋凡太学博士、中散大夫、廷尉评、尚书仆射、尚书、给事黄门
又称新海关。清末总理衙门所属之海关。咸丰四年(1854)始设,至光绪二十二年(1896)达二十二处,至宣统三年(1911)达四十七处。以税务司为主官,聘请洋员充任,直隶于总税务司。海关监督管理、督抚兼
官名。清后期主管各海关税务行政的官员。咸丰四年(1854)设。由外国人充任,掌各海关税务司署行政及海关人员任免事项。只对由英国人把持的总税务司负责,是各海关的真正主管,而清政府任命的海关监督无权过问其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,京都置,掌俳优杂技,以教坊使领之,不隶太常寺。又,参见“教坊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