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折
文书名。清朝官员临终前给皇帝上的奏折。定制。凡三品以上官员方得享受。
文书名。清朝官员临终前给皇帝上的奏折。定制。凡三品以上官员方得享受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右司长官。康熙三十三年(1694) 上驷院分设左、右二司,设郎中一人,掌左司印,另设员外郎二人掌管右司。
宋朝流外官、进纳官及摄官统称。依法,有举主二员,可参吏部或本路监司选阙,但不能注某些差遣窠阙,如主簿、县尉相兼处。
官署名。三国魏、西晋皆置,为尚书省诸郎曹之一,设郎(郎中),隶五兵尚书。东晋省。北魏复置,隶七兵尚书。北齐沿置,隶五兵尚书。掌鼓吹太乐杂户等军政杂事。官署名,三国魏始置尚书都兵曹,掌都内之兵;晋因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中军兵。《魏书·乐陵王传》: “后除 (拓跋思誉) 使持节,本将军,领护匈奴校尉,都督,中军都将。”参见“都将”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举人赴解试或选人注官,皆须三、五人或十数人结成一保,撰写保状。三次应试而终场者称为保头。
官名。东汉末置。贾诩自平津都尉迁此,隶中郎将牛辅。见《三国志·贾诩传》。官名,东汉末年置。掌领兵作战,职位低于将军,高于都尉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贾诩传》:“董卓之入洛阳,诩以太尉掾为平津都尉,迁讨虏校尉
官名。辽朝置,属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左龙虎军大将军下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江苏清吏司副长官。简称江苏司员外郎。雍正十二年 (1734)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从五品。佐郎中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统兵。周武帝宣政元年(578),郭衍为右中军熊渠中大夫。正五命。官名。《韩诗外传》记楚人熊渠子夜行见卧石,以为是伏虎,弯弓射之,箭入,下马视之,始知为石。后遂以熊渠为武士之名。晋左卫有熊
官名。金、元内侍阶官。金二十五阶之第二阶,秩从四品中。元改为中引大夫,十四阶第二阶,从二品。官名。金置,为从四品中内侍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内侍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