邦君
周朝称诸侯国君。《梁其钟铭》:“梁其身邦君大正,用天子宠。”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:“我西土棐徂邦君、御事、小子,尚克用文王教,不腆于酒。”《诗经·小雅·雨无正》:“邦君诸侯,莫敢朝夕。”
指太守、刺史等地方长官。王之道《相山集·和高守无隐官闲即事》:“莫嫌芜类晚相浼,欲换邦君白雪词。”
周朝称诸侯国君。《梁其钟铭》:“梁其身邦君大正,用天子宠。”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:“我西土棐徂邦君、御事、小子,尚克用文王教,不腆于酒。”《诗经·小雅·雨无正》:“邦君诸侯,莫敢朝夕。”
指太守、刺史等地方长官。王之道《相山集·和高守无隐官闲即事》:“莫嫌芜类晚相浼,欲换邦君白雪词。”
官名。金朝武散官三十四阶第十八阶,从五品下。元朝亦为三十四阶武散官第十八阶,从四品,宣授。明朝亦置,为武职从四品之初授。清初沿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四品之封赠。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宣武大夫。五十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夏采司次官,佐夏采下大夫掌帝王丧葬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官名。见“夏采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金贞祐五年(公元1217年)设,为集贤院的副长官,秩从五品。
官名。清朝内阁之职官。乾隆四年(1739) 始设。时非额设,仅于大学士奉差在外或内廷行走时才临时另简大臣协理阁务。十三年定为满、汉各一人,秩从一品。由尚书、总督内特简补授,仍各带本职。职责为佐理大学士
散官名号。北宋前期为正四品下阶文散官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。徽宗大观二年(1108),以寄禄官右正议大夫改置,从三品。金朝置为文散官,从三品中。元朝改从二品,宣授。明朝为从二品,升授。清为从二品
官名。晋始置左藏令,属少府。北齐置左藏署,有令及丞为正副主官,属太府寺。北齐与隋初左藏的性质仍为皇室的库藏。炀帝分太府置少府,太府寺的左藏始为国库。唐制左藏署令三人,从七品下,掌收藏钱帛、杂彩。丞五人
见“大理院推丞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年(1377)以吏、户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给事中隶承敕监,称承敕监给事中。十二年改隶通政司,后不隶通政司,于午门外东、西两直房办公,无专署。
官名。春秋齐国置,为各乡之长官,即乡大夫。齐制国二十一乡,每乡设一人,掌一乡之政教风化,向上推荐乡里的好学、慈孝、俊良和有勇力者,举告不孝不悌、骄躁淫暴和不用上令者。《国语·齐语》: “正月之朝,乡长
官名。辽朝置,负责管理三河乌古部等部族军政事务,辽太祖天显七年(932),授耶律朔古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