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郡丞

官名。秦汉郡置,为郡守(太守)副贰,佐郡守掌众事。边郡别有长史,掌兵马。秩六百石,由朝廷任命。东汉建武六年(后30),令郡太守病,丞、长史代行其事。后又罢边郡丞,以长史领郡职。三国魏、蜀、吴皆置,魏八品,亦称府丞。西晋亦置。东晋元帝大兴(319)罢。南朝宋复置。梁、陈沿置。西晋、南朝宋皆八品。梁制,郡丞十班。陈制,万户郡丞七品,万户以下郡丞八品,秩皆六百石。北朝北魏、北齐亦置。北齐时,清都郡丞从八品。唐朝废。


官名,秦汉皆置,为郡太守之副,佐太守掌治其郡。边郡丞为长史,掌兵马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《后汉书·桓谭传》:“出为六安郡丞,意忽忽不乐,道病卒,时年七十余。”其后,历代多沿置,唐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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