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郡公

郡公

爵名。魏晋始置,初定为“”的一个等级,高于县公。其后各朝多置。晋武帝咸宁三年(277)定大、次、小王国制,规定郡公制如小国王。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(404)赐郡公国臣吏,自五十人至百人不等,北周时定食邑自一千户至八千户不等。北朝时并有开国郡公,指最初得爵者,以别于袭封子弟。隋唐定开国郡公,九等爵第四等,隋为从一品,唐改正二品,食邑二千户。宋朝定为十二等封爵中第五等,位在国公下,开国公上。金置,分正、从二品,食邑二千户,实封二百户。元朝为从二品,止用于封赠。


爵名。晋始置,称开国郡公,如小国王,大者食万户。见《晋书·职官·咸宁三年》。隋置九等爵,郡公居第四位,次于国王、郡王、国公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国王》。唐朝为九等爵的第四位,称开国郡公,食邑二千户,正二品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吏部·司封郎中》。其后历代相沿;明初有,后废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司令官

    陆海空军,在作战、防守、戒严、操练时,以高级军官发布号令者,称司令官。其办公机关称司令部。

  • 左右中典牧都尉

    官名。详见“左右中牧官都尉”。

  • 文官处

    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国民政府直属机关之一。设文官长一人,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,指挥监督所属职员,掌理关于国务会议及府内一切文书、机要、印铸等事。下分文书、印铸两局。

  • 稽义

    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(1390)于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断事司分置,每司一人,正七品,分理军中刑狱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革。参见“五军断事司”。

  • 南京六部

    官署名。即明朝南京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。洪武(1368—1398)中,建都南京,设六部。永乐(1403—1424)迁都北京后,移至北京。南京留置礼、刑、工三部,均加“南京”二字。仁宗即位,去“南

  • 高才未达沉迹下僚科

    科举制举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不遇类科目。开元十七年(公元729年)诏举,吴巩及第。

  • 录事书佐

    官名,汉置,为郡县佐吏,位在录事掾和录事史下,掌本曹文书。

  • 珍羞令

    官名。唐朝置,为光禄寺珍羞署长官,正八品下。掌庶羞之事。宋置官而多不除授。明朝更名珍羞署令。

  • 江苏司员外郎

    即“江苏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
  • ?人

    官名。 同“涓人”。 春秋楚置。 掌扫除的侍臣。《史记·楚世家》: “王行, 遇其故��人。 ”裴骃《集解》引韦昭说: “今之中涓也。”参见“涓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