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漕曹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漕曹掾及左右史各一人。漕曹之职当为管理漕运。汉制,郡国之粟或存本郡,或漕送京师,或转运于他郡,均按中央命令办理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记太仓令“主受郡国传(转)漕谷”,即是汉代漕运之职归地方的证明。漕曹掾亦可称之为监漕掾。《汉官》所记河南尹所属员吏中有监津渠漕水掾,其中就有监漕掾一职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漕曹掾及左右史各一人。漕曹之职当为管理漕运。汉制,郡国之粟或存本郡,或漕送京师,或转运于他郡,均按中央命令办理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记太仓令“主受郡国传(转)漕谷”,即是汉代漕运之职归地方的证明。漕曹掾亦可称之为监漕掾。《汉官》所记河南尹所属员吏中有监津渠漕水掾,其中就有监漕掾一职。
参见“丁忧”。
参见“宗正丞”。官名。唐宋皆置,为宗正寺长官卿的佐官,协助卿掌皇族属籍等。参看“宗正寺”条。
官名通称。三国魏于尚书、符节诸台,长安、谯、许都、邺、洛阳五都各置侍御史,通称为三台、五都御史。员额各一人,秩第七品。见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侍卫奉命于卡伦(蒙古地区之哨卡) 戍守任事者。定制,乌里雅苏台九人,科布多二人。凡派往者皆有赏。任事三年,任满准由该处将军、大臣酌保。清置。清代驻新疆的边防官有卡伦侍卫。“卡伦”意为“
宋朝发催纲运官统称。三门白波发运司有催使促装纲,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; 催纲,以三班臣以上充任;都大催纲,以京朝官充任。东南诸路水运有催辖纲运。通称催纲官。其官署称催纲司。官名。宋代三门白波发运司有
杂号将军名,汉置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刘永传》:“永遣使拜宪翼汉大将军,步辅汉大将军。”
见“按察司”。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五种为调职。即调任同等或同等以下的司法职(或其他职),并得同时减俸;非经两年,不得进叙。
周朝“上士”别称。《礼记·祭法》:“适士二庙,官师一庙。”郑玄注:“适士,上士也。”
辽朝职官类名。属南面官,非常设官,皇帝临时差遣官员,平理庶狱、采摭民情。有分决诸道滞狱使、按察诸道刑狱使、采访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