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都水掾
郡分职吏名。见“郡水曹”。
郡分职吏名。见“郡水曹”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九月巡警部成立后,改原内外城工巡局发审处为内外城预审厅,归部直辖。分别掌理京城内外城的诉讼事宜,相当于京城地方的初级司法机构。除一般违警罪可由分厅讯结外,其他民
首都的通称。《史记·平淮书》:“漕转山东粟,以给中都官。”中都即指京师。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有一、二、三等军医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理陆军医疗事务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苜蓿部”。
官场用语。即官员实际年龄。参见“官年”。
吏名。南宋临安府置,员一人,掌助理府事。
即“太子中舍人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后期在行盐省份所设之机构。派委大员经理,以督率销售食盐事。官署名。清朝后期,在有定额盐数的省设立督销局,掌管食盐的运输和销售。辛亥革命后,改设榷运使,职掌与前同。
县尉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七《县尉为少仙》: “杜诗有《野望因过常少仙》一篇”,“蜀士注曰:‘少仙应是言县尉也。’”
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,设经承以管理之。仅在大兴、宛平二县设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