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都官

都官

①即“中都官”, 泛指设京师、直属朝廷的官署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厩苑律》: “内史课县,大仓课都官及受服者。”②即“都官从事”。③十六国大夏及南北朝尚书省诸曹之一,设尚书为长官。南朝领都官、水部、库部、功论四郎曹,职掌军事刑狱、徒隶狱囚、水利河工、库藏、官吏考课。时起部所掌土木工程,亦常由都官、左民分治。北齐领都官、二千石、比部、水部、膳部五郎曹,职掌制定律令法制、纠劾违法、水利工程、舟船津梁、宫廷百官膳食等务。隋初沿置,领都官、刑部、比部、司门四郎曹,职掌以法律刑狱为主,文帝开皇三年(583)改名“刑部”。④ 尚书省郎曹之一。魏晋南北朝皆置,设郎(郎中、侍郎)为长官。掌刑狱徒隶、劾治违法案件,遇战事或佐督军事。北齐专掌京畿以内刑狱诉讼。或说三国魏隶尚书左仆射,西晋隶三公尚书。南北朝隶都官尚书。隋初沿置,设侍郎二员为长官。文帝开皇三年(583)以后称都官司,隶刑部,历朝因之。掌官私奴婢名籍配役及其有关事务,后又增设员外郎为次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置郎、承务郎为长贰,唐高祖武德三年(260)改制郎中、员外郎。掌全国官府奴婢名籍配役及部曲客女之政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司仆,咸亨元年(670)后闲简无事。五代因之。北宋前期唯置判都官事一员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,郎中、员外郎皆为寄禄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掌全国徒流、配隶、吏役之政,主管在京百司无选限公人名籍、补换、更替,总州县应募役人数,登记各地编配、羁管人员名册,及军大将(副尉)阙额、招收、转补、停放等事。辖吏籍、配隶等四案。设郎中、员外郎为长贰,亦或者并郎官。南宋辖差次、磨勘、吏籍、配隶、知杂五案,孝宗隆兴元年(1163)以后兼领比部、司门事。明初置为刑部四属部之一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,洪武二十三年(1390)分四部为十二部,遂罢。


官名。汉朝司隶校尉的属官有都官从事,掌管察举百官犯法者。蔡质《汉仪》:“都官主洛阳百官朝会,与三府掾同。”《博物记》:“中兴以来,都官从事多出之河内,掊击贵戚。”三国时曹魏设尚书都官郎,佐督军事。晋设都官曹,其长官称都官郎,掌管军事刑狱。南朝刘宋置都官尚书,领都官、水部、库部、功论四曹,“都官主军事刑狱,其余曹所掌,各如其名”。北齐也置都官。隋朝改都官尚书为刑部尚书,统管都官郎中等,掌管畿内非违得失等事。唐朝设都官郎中,掌配役隶,簿录俘囚,以给衣粮药疗,以理诉竞(强横)雪冤。宋朝也设都官郎中,掌管徒流配隶等事。元以后废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、《晋书·职官》、《宋书·百官上·尚书令》、《隋书·百官中、下·尚书省》、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都官郎中》、《宋史·职官三·刑部》、《文献通考·职官考·司隶校尉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盐院官

    官名。唐置,为盐院主官,掌卖盐。见《旧唐诗·食货志上》。

  • 中都威卫使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机构之一。仁宗延祐元年(1314),由大同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改置,归徽政院。七年,改为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,仍隶枢密院。

  • 小首领

    官名,西夏军队职官。在正首领之下,统领士卒作战。

  • 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

    官名。南宋置为侍卫马军司长官,为三衙最高军职之一,掌马军之政令。武官名。见“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
  • 天部大人

    官名。北魏明元帝泰常二年 (417) 置,为执掌国政的六部大人之一,由诸公担任。曾通署尚书三十六曹的崔宏首任此职,并由白马侯进爵为白马公。其下有三属官,佐其处理国家日常政务。太武帝复建尚书省后罢。

  • 修行

    吏名。一作“循行”。参见“循行”。吏员名。即循行。(1)郡置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引《汉官》。河南尹有“书佐五十人,修行二百三十人,干、小史二百三十一人。”《论衡·程材篇》说:“一县佐史之材任郡掾史。一

  • 染署

    官署名。南朝宋顺帝时因避讳改平准置。南齐复旧名。参见“平准令”。官署名,东汉大司农所属的平准令,掌管平抑物价兼管丝织物练染。晋与南朝改属少府,为专管染色之官,南朝宋因避顺帝讳,改称染署。南齐复称平准署

  • 威略将军

    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
  • 校勘

    官名。宋朝史馆置,掌校勘新编史籍。官名。宋史馆与崇文院均置,掌校勘典籍,以京朝官、幕职官及选人中选任。

  • 少司成

    官名。即国子司业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司业。参见“国子司业”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国子监司业为少司成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