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官郎官
都官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都官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“刑狱贼曹”或“刑狱参军”省称。
官名,也简称酒官,汉置,掌酒业专卖及征收酒税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(昭帝问民所疾苦)皆对愿罢盐铁酒榷均输官。”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汉朝郡县向上级汇报的报告书,又称“计簿”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县》:“秋冬集课,上计于所属郡国。”上计,向所属郡国汇报。汇报的内容是:即汇报书的内容,户口的增減,开荒亩数,钱谷收入,盗贼多少等。
①表示官员等级的一种制度。三国魏始设,将主要官职分为九等,自第一品至第九品,依其品享受禄秩和其他待遇。晋、南朝宋、齐沿用,仅调整了某些官职的品级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改为班制,陈初遵梁制,后复
官名。明置,初称总督军务,后改称总督。详“总督”条。
西夏官位。枢密位之一。
官名。西晋置,为尚书省运曹长官,六品。东晋省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韩德枢为南院宣徽使, 遥领平、 滦、 营三州管内观察、 处置等使, 设三州处置使司治三州事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置。见“工曹清吏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