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录
“都录事”省称。
“都录事”省称。
金朝的内命妇分为八品。正一品的五员:元妃、贵妃、淑妃、德妃、贤妃。正二品的九员:昭仪、昭容、昭媛、修仪、修容、修媛、充仪、充容、充媛,称为九嫔。正三品的有婕妤九员,正四品的有美人九员,正五品的有才人九
官名。金置,为给事局的正副主官,见”给事局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掌译汉文经籍为女真文。世宗大定二十三年(1183)九月,曾呈进所译《易》、《书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、《老子》、《扬子》、《文中子》、《刘子》及《新唐书》等,世宗命颁行。
官名。即刑部尚书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刑部尚书。参见“刑部尚书”。官名。见“宪部”。
地位低贱的臣。《汉书·戾太子传》:“江充,布衣之人,闾阎之隶臣耳。”注:“师古曰:隶,贱也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隶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。元初,置碉门(今四川天全)等处安抚使、鱼通(今四川康定东)等处达鲁花赤等官,招谕、镇抚当地吐蕃部落。世祖至元二年(1265),建哈答城(一作匣答,今
官名。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。洪武八年(1375)始置,一人,从六品,后改称署正。掌供祭品宫膳、节令筵席、蕃使宴犒之事。
官名。雍和宫原为清雍亲王府,在北京安定门内国子监东。雍亲王即位后,于雍正三年(公元1725年)改称雍和宫。乾隆九年(公元1744年)改建为庙宇供佛,并新建书院及佛楼,特派总理事务王大臣管理雍和宫事务,
官名。又译“札鲁火赤”、“札鲁花赤”,蒙古语,汉译“断事官”。蒙古建国之初设,领司法、财政、行政事务,诸王投下亦设。札鲁忽赤之长称“也可札鲁忽赤”。元朝在大宗正府、中书省、枢密院等宫署下置多员,掌刑狱
官名。即刑部侍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刑部侍郎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刑部侍郎为司刑少常伯,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刑部尚书》,参看“刑部侍郎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