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水司员外郎
官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位七品。或说属太官令。见《通典 ·职官一八》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七品,掌监膳食,属太官令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八》。
官署名。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由堂官酌委所属司员管理,二年一更代,无定员。掌收本部四百余顷田亩地租,以为添补养廉之用。所征钱币转输养廉处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典礼院。
战国时步兵的统称。因其穿带甲胄而得名。
官名。隋初为司农寺京市署长官,置二员,正八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置京师、东都诸市令五员,隶太府寺。
奉宸苑所属机构。清置,掌供应宫廷食用之米,并征收三山(万寿山、玉泉山及香山)附近水田、旱地之赋,以为修缮苑囿之用。主官有值年员外郎一人,下设库掌一人,笔帖式三人。
官名。清初吉林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。掌驻防旗营及地方之军民事务,修兴武备,镇守地方。顺治十年(1653)设,初名宁古塔昂邦章京。康熙元年(1662)改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。所辖有副都统二人,协领十人,佐
官署名。清宣统元年(1909)设于军谘处,三年改隶军谘府。掌国防、要塞、编制、出师计划、参谋官、陆军大学堂事宜。设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等四科。置厅长一人,禀承军谘大臣统辖各科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尚书水部曹长官通称。亦称水部郎中,资深者称侍郎。魏、晋、宋六品,梁侍郎六班,郎中五班,陈四品、六百石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郎为从五品中,郎中五品上,二十三年皆称郎中,六品,
官名。麴氏高昌国仓部次官,协助仓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。如被派遣至诸城相监检校,则称城令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医官阶官,改翰林医官副使置。医官名,也是医官官阶名,供内侍,承诏治病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医官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