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都水清吏司

都水清吏司

官署名。简称都水司。明清工部四司之一。掌理川泽、陂池水利之事,修筑道路、津梁、备造舟车、织造布帛、制作卷契、画一量衡之器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置,设郎中五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七人。南京工部都水清吏司亦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二人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设郎中六人,满洲五人,汉一人; 员外郎五人,满洲四人,汉一人; 主事六人,满洲四人,汉二人,以及笔帖式、经承等若干人,分理司务。所属有河防科、桥道科、织造科、算房等办事机构。并兼掌藏冰、颁冰及坛庙殿廷器用之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

官署名。明朝设此官署,属工部,掌管河渠水利、海塘堤防、桥道舟车、藏冰等事。清沿明制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工部》和“都水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天文观生

    流外官名。隋始置视祲生,属秘书省太史曹,掌昼夜在灵台观察特殊天文气色。唐沿置,改称天文观生,从天文生转补,员额九十人,流外七品,经八考入流。

  • 通政使司经历

    官名。明清设置,属通政使司,与知事分掌出纳文移。

  • 国论勃极烈

    官名,金设此官,位次于都勃极烈和谙版勃极烈,属中央级的高级官员,相当汉族官制中的宰相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序官》。参看“勃极烈”条。

  • 护乌丸校尉

    即“护乌桓校尉”。官名,也简称乌丸校尉。护乌丸校尉即护乌桓校尉,在《汉书》、《后汉书》中称“乌桓”,在《三国志》中则称“乌丸”。《后汉书·顺帝纪》:“护乌桓校尉耿晔遣兵击鲜卑,破之。”《三国志·魏书·

  • 河东陕西道提刑按察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设于世祖至元六年(1269),置司于凤翔府。八年,改为陕西四川道提刑按察司,移司于京兆府,简称为京兆按察司。十六年,改为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司。

  • 实业教务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学部实业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农业学堂、工业学堂、商业学堂、实业教员讲习所、实业补习普通学堂、艺徒学堂及各种实业学堂之设立维持,教课规程,设备规则等一切事务。置员外

  • 中行员外郎

    唐、宋时期户部、刑部诸司员外郎统称。北宋前期,叙迁转前行员外郎,若带知制诰职,则转后行郎中。官名。宋代寄禄格官阶旧官中有中行员外郎,相当新官朝散郎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元丰寄禄格》。

  • 右神策军大将军

    官名。唐朝北衙禁军右神策军统兵长官,德宗贞元二年(786)改神策右厢为右神策军而置,二员,正三品,掌卫兵及内外八镇兵,僖宗光启元年(885)以其为右神策诸都指挥使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
  • 敕令所删定官

    官名。宋置,为敕令所提举的下属官员,负责敕令的删定工作。参看“敕令所提举”条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编修敕令所》。

  • 郎中柱下令

    官名。西汉置。据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,汉五年 (前202) 山都贞侯王恬启曾任此官。官名,西汉置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山都贞侯王恬启,汉五年为郎中柱下令,以卫将军击陈豨,用梁相侯。”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