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理欠司
即“三司都理欠司”。
即“三司都理欠司”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总领左右护卫司”。
西周春秋时士的主要入仕途径。《礼记·王制》说:“命乡论秀士,升之司徒,曰选士。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,曰俊士。升于司徒者,不征(征指徭役之征)于乡;升于学者,不征于司徒,曰造士。……大乐正论造士之秀
官名。渤海国官,殿中寺次官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理旗政。《闬硕鼎铭》:“王命闬硕司旂井 (型)。”
官名,辽朝置。辽朝官府,分北院和南院,各置大王一人,称北院大王(或北大王)和南院大王(或称南大王),南院大王分掌部族军民之政,主理民。知南院大王事为南院大王之佐官,佐南院大王掌部族军民之政,主理民。北
官名。清置,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司员,分为四种:一为总办章京,满、汉名二人,由章京内选任,后改由帮办章京升任。主要职掌为综理文书、收支庶务等事;分配各股工作,监督各役人员办事;起草章奏;随王大臣办理交
官名。清朝蒙古各盟副长官。清于内、外蒙古及青海蒙古各部实行“盟旗制”,每盟设一人。佐盟长掌理一盟之政事,督同札萨克办理旗下之大事。
官名。参见“神乐署左署丞”。
官名合称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新增散职,即光禄大夫(从一品)、左、右光禄大夫(正、从二品)、金紫光禄大夫(正三品)、银青光禄大夫(从三品)、正议大夫(正四品)、通议大夫(从四品)、朝请大夫(正五
即“伊齐额尔吉爱什拉喇哈番”。满语官名,即“一齐额尔机爱惜喇库哈番”。详此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