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社正
南宋忠义巡社职名。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立诸路州府忠义巡社之法,令民自相团结。每十人为一甲,设甲长一人; 每五甲为一队,设队长一人; 每四队为一部,设部长一人; 每五部为一社,设社长、副社长各一人; 每五社为一都社,设都社正、副都社正各一人。绍兴元年(1131)罢。
南宋忠义巡社职名。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立诸路州府忠义巡社之法,令民自相团结。每十人为一甲,设甲长一人; 每五甲为一队,设队长一人; 每四队为一部,设部长一人; 每五部为一社,设社长、副社长各一人; 每五社为一都社,设都社正、副都社正各一人。绍兴元年(1131)罢。
官名,为御史大夫丞的简称。御史大夫,秦置,汉沿置,位上卿,银印青绶,掌副丞相,有两丞,一曰御史大夫丞,掌佐御史大夫行副丞相事。一曰中丞,在殿中兰台,掌图籍秘书,外督部刺史,内领侍御史十五人,受公卿奏事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掌之一,属尚工(唐改尚功)局。员二人,从九品。唐改正八品,属尚功局。为司制、典制之佐,协掌裁缝衣服之事。宋、金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所属。专掌稽查坛庙警卫,兼理稽查内外城地方违警之事和应责事件、交查要件。设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为正副主官,帮办二人,协助办事;委员三十四人,分理本处事务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省警务处,掌办视察全省警务;其下设视察员至多八人。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警务处统设视察二至四人,不分设视察长与视察员。民国三十六年(公元1947年)与保安处合并为警保处。
主公,对主上的尊称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法正传》:“天下之人以是谓主公为贱贤也……将军宜启主公。”
官名。①西周执政之官。《师永盂铭》:“盒公内即命于天子,公乃出厥命”,“井伯、荣伯、尹氏、师俗父、遗仲,公乃命奠司徒”,“永付厥田。”②西周中期金文所见史官之一,又省称“尹”。掌书王命,代王宣命。《大
官署名。唐朝太常寺所领四院之一,掌收藏瑞应及征伐所获之珍宝,宗庙大祭则陈列于庭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宫门中士佐官,员一人,正一命。
官名,属五威将,掌佐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。详《五威前帅》条。
掌天文的官。《后汉书·天文上》:“奏燔诗书,以愚百姓,六经典籍,残为灰炭,星官之书,全而不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