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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纲司

官署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,设于各县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都纲。武宗至大四年二(1311)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遂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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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典卫长

    官名。南朝梁公、侯国置,掌府第警卫。参见“典卫令”。

  • 司武上士

    官名。北周置。司武上大夫属官,佐其总宿卫军事,分置左、右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
  • 祗候黄门

    宦官职名。宋置,见“祗候高班内品”。

  • 行俸

    参见“住俸”。

  • 都城所受给官

    官名。见“都城所”。

  • 五军都督府

    官署名。明朝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的简称,为明代最高统军衙门。明太祖初置大都督府,洪武十三年(1380)分置五军都督府,分领在京各卫所(唯锦衣卫等亲军卫、上直卫不隶王府)及在外各都司、卫所。永乐

  • 南京都虞候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。掌南京诸军戒严执法等事。

  • 燕京留守司

    即“南京留守司”。

  • 中录事参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为皇弟皇子府、嗣王蕃王府、庶姓公府、庶姓持节府僚属。梁自七班至三班,陈自六品至九品,随府主地位而定。梁武帝天监七年 (508) 诸督府亦增置。

  • 夹毂队主

    官名。南朝宋置于州军府,为府主侍卫队之长。《南齐书·焦度传》记焦度在宋时补晋安王子勋夹毂队主,随镇江州。夹毂为侍卫队之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