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给事中
官名。明清六科之主官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六人,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每科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正七品。掌侍从、规谏、补阙、拾遗、稽察六部百司之事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六人,每科满、汉各一人。掌发科抄,分稽庶政,注销各衙门文卷及给发敕书,赴任文凭,稽核奏销册,文武生童学册等事。康熊五年(1666)改称“掌印给事中”。
官名。明清六科之主官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六人,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每科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正七品。掌侍从、规谏、补阙、拾遗、稽察六部百司之事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六人,每科满、汉各一人。掌发科抄,分稽庶政,注销各衙门文卷及给发敕书,赴任文凭,稽核奏销册,文武生童学册等事。康熊五年(1666)改称“掌印给事中”。
官名。金于尚食局置收支库都监、同监,掌给受金银裹诸色器皿。员额各一人,以外路差除人内选充。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改司门郎而置,为尚书省刑部司门司长官,置一员,正五品上,掌门关出入之籍及道路遗失之物; 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为司关大夫,咸亨元年 (670) 复为司门郎中。北宋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受天朝总巡查的指挥,职掌稽查奸宄。员额无定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营一人,正五品,正军校充,奏补。掌佐管带教练事,并管庶务。军官名。清末置于新军各营,为各营的副统兵官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上校,掌理海军造舰事务。
即宦官。《北史·齐本纪下》: “(高纬于宫苑)写筑西鄙诸城,使人衣黑衣为羌兵,鼓噪临之,亲率内参临拒。”太监。《北齐书·幼主纪》:“写筑西鄙诸城,使人衣黑衣为羌兵,鼓噪凌之,亲率内参临拒,或实弯弓射人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徽政院。设于武宗至大三年(1310)。置司使四员,同知、副使、丞各二员。辖寿和署、上都掌设署等机构。英宗至治三年(1323)罢。官署名。元至大三年(公元1310年)置,属徽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垒壁之事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时有长人巨无霸,长一丈,大十围,以为垒尉。”郑玄注:“《周礼》云:军壁曰垒。尉者主垒壁之事。”武官名。汉置,为将军僚属,主垒壁之事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契丹行宫都部署司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。二十四典之一,属尚寝局。员二人,从七品。唐朝改正七品。为司舆之佐。协掌舆辇、伞扇之事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尽归其职于宦官。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