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转运盐使
官名。元明清置,为都转运盐使司的主官,见“都转运盐使司”。
官名。元明清置,为都转运盐使司的主官,见“都转运盐使司”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南护卫府”。
官名。宋哲宗元祐元年(1086)置,员二人。三年,罢大理寺右治狱,于户部置推勘检法官,推治在京官署有关钱谷之事,增置二人以佐之。绍圣元年(1094)罢,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复置。南宋改称户部干
官名。即内史令,隋炀帝大业十二年(616)改,唐高祖武德元年(618)复名内史令,三年改中书令。官名。见“内史省”。
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二月置,设副官长一人(少将),高级副官六至八人(上校),副官八至十二人(中少校),差遣二十至三十人(上中少尉),特务员若干人,雇员若干人。处内分设四科:
官名。西汉右扶风置都尉。东汉初罢之。安帝时以羌族犯边,三辅有陵园之守,复置右扶风都尉,并设诸曹掾史。官名,汉置,俸比二千石,掌右扶风军队,维持地方治安。东汉初省,安帝时因羌族犯边,三辅有陵园,需要守护
官名。东汉末益州牧刘焉置。《三国志·张鲁传》: “益州牧刘焉以鲁为督义司马、与别部司马张修将兵击汉中太守苏固”。官名,东汉末年刘焉置,位低于将军,掌领兵征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张鲁传》:“益州牧刘焉以(
官名。明清工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,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 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裁。
官名。明清詹事府所属机构右春坊之职官。与右庶子、右谕德等共掌记注、纂修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置。二十五年,改詹事院为詹事府,始为詹事府右春坊属官。额二人,正六品。虽沿古制为太子东宫官属,实仅
官名。唐朝将作监就谷监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上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推行新法时置,掌检查各地执行青苗、募役、农田水利法情况并加以督促。官名。宋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派官员至淮南两浙检查推行青苗、募役农田水利法实行情况,并加督察,称为察访使。其后此种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