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诗官
官名,周置,掌采集民间诗歌,以供国王参阅而知风俗、得失等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诗言志,歌詠言……故古有采诗之官,王者所以观风俗,知得失,自考正也。”
官名,周置,掌采集民间诗歌,以供国王参阅而知风俗、得失等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诗言志,歌詠言……故古有采诗之官,王者所以观风俗,知得失,自考正也。”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以后改奉信郎置,隶谒者台。量事大小,受命出使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元年(627)置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名掌冶丞。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舰队司令处与军港司令处, 掌军法事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造石器。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神元平文诸帝子孙列传》:“(元鸷)为羽林队仗副。高祖末,以征伐有功,赐爵晋阳男。”
见“收掌”① 。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征税募债,管理公产及其他地方财产等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财政科。
官名。清朝后期负责海关税务之官员。咸丰四年(1854),上海成立江海关,征收洋税,清政府派“司税”管理,但实权在英、美、法委员手中。咸丰八年(1858),为办五口通商税务,改司税为正、副税务司,各一人
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。掌捕贼。
见“吴尔哈伯额达喇喇哈番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