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匠营
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。所辖为金银匠,掌打造金银器皿。太平天国诸王及高级官员进入城市以后,讲究享受与排场,生活奢靡,据涤浮道人《金陵杂记》所说,连“净桶夜壶俱以金造,其伪丞相等碗箸亦用金打”。故需众多金银匠为其服务。
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。所辖为金银匠,掌打造金银器皿。太平天国诸王及高级官员进入城市以后,讲究享受与排场,生活奢靡,据涤浮道人《金陵杂记》所说,连“净桶夜壶俱以金造,其伪丞相等碗箸亦用金打”。故需众多金银匠为其服务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队(连)一人,正五品,正军校充,奏补。掌辖全队。官名,清朝设此官。清朝军制,一队之长称队官,为低级武官。
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紫极殿置二十人,光兴殿置十人。官比诸房禁防。七品。
见“族中承袭佐领”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掌宫中执事的低级宦官。《韩非子·难一》: “当世之行事都丞之下征令者”。陈奇猷注: “旧注: ‘都丞,宦官之卑者也。’”
官名。清沿明锦衣卫之制,于銮仪卫置右所,以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擎盖、弓矢二司,分掌伞盖、仪刀、弓矢、枪戟之事。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。无额定职官,由刑部尚书酌委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数员在本处办事。凡遇国家庆典,皇帝颁布赦令,则由本处汇总各省及现审案件,核议应否减免,送江苏清吏司查核具奏。光绪三十二年(19
官名。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置,掌教导亲卫、勋卫、翊卫郎,校试其程文、讲书、武艺,品秩同承议郎(从七品)。五年罢。参见“三卫官”。
见“十三衙门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掌收储、发放钞币。世祖至元二十五年(1288)由元宝总库改立,秩正六品,寻升从五品。置达鲁花赤、大使各一员,从五品; 副使三员,正七品。官库名。元置,属户部。中统元年(公元1260年)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典腊局”。官名。北齐太仆寺所属有典腊局丞,所掌未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