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曹掾属
官名。见“公府金曹”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金曹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职方司”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唐制规定,凡官员犯流罪已下应免官,至六载然后听仕,若所犯不应流而特配流者,三载以后听仕。
天子建都之地称京畿。即首都所在地及其行政官署所管辖地区。政区名。京指京城,畿指京城附近的地方,如汉代的“三辅”、唐代的“四辅”,合指京城及其附近地方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后主传》注引《诸葛亮集》:“曩者汉
太常寺之别称。
官名。民国时期设置,为参谋部或参谋本部的副长官,见“参谋本部”。
“工部侍郎”省称。
宫廷医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九品中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
官名。北周置,正三命。职掌不详,惟《周书·裴宽传》说:弟汉,“加成都上士”。
被贬降级的官吏。参见“左降”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中统五年(1264),招集析居、放良、还俗僧道等户,习各种匠役,从事造作,秩正四品。至元九年(1272),升正三品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,改缮珍司。官署名。元置,见“随路诸色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