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隋朝太府寺掌冶署次官,置四员,从九品上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隶少府监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掌冶方丞置,员二人,正九品上。北宋初存其名,极少除授。
宋至清末,称一州之长为州官。梁代也称州长官的属官为州官。《梁书·吕僧珍传》:“僧珍在任,平心率下,不私亲戚。从父兄子先以贩葱为业,僧珍既至,乃弃业欲求州官。”
海关海事部的一科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西周时称防守商旧都“三亳”的官、驻守边境险要地方的官及边境服属于周的部族君长为封疆官,分别称为“三亳尹”、“阪尹”、“夷微卢烝”,详见各条。
军队的主将。《吕氏春秋·孟秋》: “天子乃命将帅,选士厉兵,简练桀儁,专任有功,以征不义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职掌参见“稍伯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唐制,中书省所隶通事舍人抽赴閤门供职,称閤门祗候。宋初犹有以正官充任者,其后但以检校官为之,或用为武臣加官而不领閤门之事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始为职事官,从八品。助理閤门司传
宋朝下等役职名。掌巡警盗贼,维持治安,隶镇将等官员。较大市镇则设都所由为其头目。(1)唐时因胥吏与差役经办县体事务,每事必经其手,因称胥吏与差役为所由。又因胥吏与差役多属府县,因亦称府县之官为所由。(
官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一品。宣政院长官。初置院时,设二员,为长者以朝廷大臣兼任,位居第二者由帝师推荐僧人担任; 下设同知二员,副使二员,参议二员,经历二员。后增设断事官、佥院、同佥、院判等职,院使员数也不
满语,差事之意。清制,各部郎中以下官,凡实际负责掌印、主稿等事者,皆称乌布。官名。清置,位在各部郎中以下,负责掌印、主稿等事。乌布是满语,意为差事。